胆源性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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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30 9:10:00

原告因感觉偏头疼,在诊所给开了卡马西平等口服药物。第二天出现烧心、干呕、身上出现红斑等症状,经确诊为重症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综合征。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某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采取了何种措施,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充分的向原告杨某某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本院酌定被告x村卫生室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49元。本文取材于司法裁判案例。

卡马西平,医疗纠纷,赔偿责任,超说明书用药,药物过敏

一.原告诉求

原告因感觉偏头疼,故便到被告处就诊,当时高某某在诊所给开了7天的口服药物并朝头部打了一针,让原告第7天再来复诊。到第7天时原告便和家属再次来到该诊所。此时也是高某某在诊所就诊,高某某又给开了7天的口服药物并朝头部打了一针。原告按高某某给开的药按时服用,当吃到第二天左右时,便出现烧心、干呕、身上出现红斑等症状。

年12月16日家属将原告送到x医院住院治疗,因该院无法确定原告的病情,故于当日出院后到x医院住院治疗,该院同样也无法对原告的病情做出诊断,医院治疗。医院住院期间,原告的病情没有任何改善反而越来越严重,无奈之下于12月18日办理出院,并于当日到x医院住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重症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综合征等病情。

二.患方观点

事后得知,高某某第二次原告给开具是卡马西平等口服药物,现原告双眼视力模糊且身上留下大面积瘢痕等后遗症。该卫生室一直是高某某经营,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85元。

三.被告卫生室观点

医院均有可能造成医疗损害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医院共同来承担损害结果,原告杨某某仅仅只吃了我的药就出现了红斑,让被告x村卫生室承担全部责任,被告x村卫生室不服。

答辩人没有超出用药范围,鉴定书中提及的适应症广泛、相对安全、种类繁多非甾体类镇痛药,可以用于治疗枕大神经痛的药物包含卡马西平,作为基层诊疗机构在使用该药物时答辩人进行了风险与收益评估,充分考虑了利弊情况

即便说该诊断行为与原告杨某某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但其医疗过错的参与度也非常小。根据鉴定书中,原因大小定责为同等原因至主要原因的结果,答辩人不服。认为过错要负责任不应当超过10%。原告杨某某按照90%的比例计算要求赔偿额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望法院核查。

四.被告高某某观点

关于治疗方案及超说明书范围用药问题。鉴定书中对高某某对杨某某的诊断是成立的(依据供8年制及7年制临床医学等专业用)《神经病学》第三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年6月第3版)。治疗方案与三叉神经痛的治疗方案强加在治疗枕大神经痛上。这种张冠李戴的鉴定真是难以让人信服。

在鉴定中关于高某某超说明书及药典范围用药问题,卡马西平说明书及药典均未提到卡马西平可以用于治疗枕大神经痛,而教材上却有明确的指导意见,治疗枕大神经痛与三叉神经痛相同,治疗药物首先卡马西平,如果这种情况属于超范围用药的话,那么被告高某某想问一下,鉴定机构所提及的非甾体类镇痛药,又有哪一种药物的说明书中提到了可以治疗枕大神经痛。

五.鉴定意见

x村卫生室被鉴定人杨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杨某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至主要原因;被鉴定人杨某某双眼未见明显视力障碍,不构成残疾。

六.医疗过错分析

杨某某首次就诊时症状及体征符合枕大神经痛临床表现,卫生室予以诊断枕大神经痛可以成立;卫生室未在充分考虑利弊情况下给予杨某某卡马西平片治疗为医疗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杨某某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重症多形红斑等药物不良反应、急性胰腺炎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需明确的是,医疗行为的评判需结合当时、当地、该级别医疗机构应有的水平进行综合考量。本案涉案卫生室为基层诊疗机构,诊疗水平、可利用的医疗资源均有限,在评估药物使用风险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被鉴定人杨某某主动选择至此基层诊疗机构就诊,亦需承担相应风险。

x村卫生室予诊断枕大神经痛的依据是某一版本的临床医学教科书,教科书的编纂时间长、时效性差,其应用目的是对医学生进行基本的、系统的医学素质培养,而不是指导临床医生进行诊断、治疗。而临床医学是偏重于实践的经验科学,临床医生更是需要终身积累、终身学习,不能以基础学习阶段的教科书作为执业依据。

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缓释片,该药为临床使用较多、适应症广泛的对症治疗药物,虽生厂商繁多但大部分厂家的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包括“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x村卫生室面对该类型主诉为“偏头痛”的患者时可以选用相对安全的药物治疗,以达到用药收益大于用药风险的目的,在治疗患者病症的同时也规避了一定的用药风险。

七.庭审意见

杨某某首次就诊时症状及体征符合枕大神经痛临床表现,被告高某某予以诊断枕大神经痛可以成立。但根据高某某的自述,虽然被告高某某对治疗作用与副作用进行了评估,但被告高某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采取了何种措施,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充分的向原告杨某某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被告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八.法院判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法院判决,被告x镇x村卫生室赔偿原告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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