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源性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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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3 20:43:00

临床上大量使用人血清白蛋白治疗烧伤,休克和失血。它也存在于药物制剂,例如药物制剂和疫苗中,以及存在于细胞培养基中。目前,用于这些应用的人类血清白蛋白的唯一或主要来源是捐赠的人类血液。

以下白蛋白使用的误区你是否也遇到过?

01

误区1:可作为营养使用

低白蛋白血症只能作为反映机体炎症程度的指标,而不是营养指标。是由于系统性炎症反应状态下,血管通透性增强,白蛋白外移,同时肝脏白蛋白mRNA表达被抑制,白蛋白分解增加所致。

而白蛋白的营养价值可能并没有很多人想象中的那么高。

营养不良的根本原因是机体氮和热量摄取不足或利用障碍。所以,对于营养不良的患者应提供足量、合理搭配的能量(脂肪乳剂与葡萄糖)和营养底物(平衡型氨基酸制剂)。

02误区2:提高机体免疫力

实际上,参与人体免疫机制形成的是球蛋白,而不是白蛋白。大剂量输注白蛋白,不仅不能提高免疫力,反而可能引起机体免疫功能下降。

白蛋白制剂中含有某些生物活性物质,如微量内*素、血管舒缓素、微量α1-酸性糖蛋白等可能对人体的免疫功能产生「干扰」作用。

03误区3:促进伤口愈合

《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UHC)中提到:

对于低血容量的患者,在补充血容量方面,人血白蛋白并非首选药物,仅为二线备选药物。

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白蛋白不能改善原发病的治疗效果和减少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而烧伤患者输注白蛋白还可能增加病死率。

04

误区4:广泛用于危重患者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白蛋白的使用,对于危重患者的救治及改善疾病的预后方面具有明显作用。

美国UHC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指南指出:

人血白蛋白推荐用于白蛋白水平极低(15g/L)的危重患者,若白蛋白水平在15~20g/L,应视患者情况而定。

且急性胰腺炎等患者不适合使用白蛋白。

我国的说明书中也指出,高血压、急性心脏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严重贫血及肾功能不全者为白蛋白的禁忌证。

此外,恶性肿瘤晚期的患者输入白蛋白,还可能会加速肿瘤的增长。

对患者身体的恢复不仅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会加重肝肾负担,使病情恶化。

所以白蛋白虽好,也不能滥用哦!

05

误区5:可能传播乙肝等传染病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不能完全否认这种可能性。

但是目前使用的人血白蛋白是在有稳定剂时,经60℃加温灭活病*10小时。

在这种条件下,HBV、HCV、HIV等病*均已丧失传染性,且白蛋白无抗原性,可反复输注。所以,输注白蛋白其实比输注血浆或全血安全很多。

06

白蛋白,如何使用才正确?

看了那么多误区,那么多禁忌,那么白蛋白到底应该怎么用呢?

白蛋白的适应证

1.失血性休克:液体复苏首选晶体液,可合用非蛋白胶体液(下文简称胶体液)。后者的费用效益比优于白蛋白。如患者需限钠或对胶体液有禁忌,可使用白蛋白。

2.非失血性休克:晶体液为一线用药,胶体液用于存在肺毛细血管渗透或外周水肿时,如有胶体液禁忌,可使用白蛋白。

3.肝切除手术:如切除体积>40%,推荐使用晶体液维持血容量,使用胶体液及白蛋白亦可,取决于剩余肝脏的功能及血液动力学情况。

4.热损伤:最初24h,仅使用晶体液。胶体液的使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烧伤面积>50%;超过24h;晶体液不足以维持血容量。出于费用考虑,推荐使用胶体液,有禁忌时使用白蛋白。

5.脑缺血:胶体液对缺血性中风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无效。

6.营养介入:白蛋白不应做为肠外营养物质,除非严重腹泻并有肠道营养不耐受,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显著腹泻(>2L/d);血白蛋白<20g/L;短肽类肠营养剂无效;可排除腹泻的其他原因。

7.心脏手术:美国相关指南中建议术后扩张血容量,首选晶体液,继以胶体液,最后使用白蛋白。也有学者术后首选大剂量白蛋白进行大体积置换。

8.新生儿*疸:白蛋白结合脂溶性胆红素,减少神经系统损害。使用时注意,不应于光动力学治疗同时使用;不应先于交换输血,而是做为辅助治疗方法与交换输血合用。

9.肝硬化与腹腔穿刺抽液:抽液量<4L时不应使用白蛋白。一次抽液量>5L时,白蛋白可显著降低相关并发症及死亡率。EASL建议给予量为8g/L,AASLD推荐6-8g/L。

10.肝肾综合征(HPS):白蛋白与特利加压素的使用对部分Ⅰ型患者有效,对Ⅱ型患者的疗效不确定。方法为1g/kg(最大g)连用2天,此后20-40g/d。

11.预防自发性腹膜炎(SBP)后肾衰:多项研究表明,SBP时使用白蛋白联合广谱抗生素可降低Ⅰ型HPS发生率及死亡率。EASL手册中使用方法为,首日1.5g/Kg,第3天1g/Kg。

12.血浆置换:在大体积置换中,白蛋白的使用是恰当的。大体积置换是指一次置换>20ml/kg或一周内连续置换的总量>20ml/kg。

13.肾病综合征:可用于急性严重的外周水肿及肺水肿。

14.器官移植:肾移植后使用白蛋白未被证实有效。肝移植后可能有利于控制腹水及外周水肿,其使用需符合:血白蛋白<25g/L;肺毛细血管楔嵌压<12mmHg;红细胞比容>30%。

15.急性呼吸窘迫症(ARDS):白蛋白联合利尿剂可用于低胶体渗透所致的ARDS。使用25%白蛋白ml注射,6-12h1次,持续24-72h。

16.抢救危重患者:白蛋白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结论矛盾。目前肯定的是,外伤性脑损伤患者使用可增加死亡率;对败血症及败血症休克的治疗可能有优势。而在其他危重病治疗中,白蛋白并不比晶体液及胶体液有优势。

用法用量

用法:静滴(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或静推,可采用5%葡萄糖液或氯化钠液适当稀释。

滴速:前15min内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2ml/min,但不超过这个速度。

用量:应依据患者临床症状酌情考虑:

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h再重复注射一次。

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疾病导致的白蛋白缺乏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

白蛋白剂量公式

所需剂量(g)=(期望达到白蛋白水平-现有水平)(g/L)×2×血浆容量(L)

其中乘2是由于考虑到通常存在组织间隙内白蛋白的缺乏状态,因组织间隙将吸收所输液剂量的一半。

实际剂量还应根据患者具体检验结果而定,白蛋白的补充目的是达到临界即可。

注:

1.白蛋白不宜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的注射剂混合使用。

2.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患者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4.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来源:吕浩然*埔脊柱微创中心,平台仅做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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